亲人逝世,不可停柩不葬
批评今人久不葬亲,违背礼法,导致尸柩弃失,子孙失责。
1. 今人丧亲久不葬,理由多样,如等待吉地、游宦未归、贫困等。
2. 先王制礼,葬期不超过七月,未葬不变服。
3. 今人背礼违法,未葬而除丧,享乐无愧。
4. 吴草庐指出停丧久远原因多样,如兵乱、贫病、是非争执等。
5. 愚按:二公所言痛切,今俗不讲地理,停柩择地,久则弃置。
核心启示:
1. 葬亲应及时,勿因借口拖延。
2. 遵守礼法,未葬不变服,居丧尽哀。
3. 停丧久远,易生变故,子孙失责。
4. 平时应重视地理选择,防患未然。
5. 子孙应警醒,知所戒惧,及时安葬亲人。
司马温公指出,现今有人在亲人去世后,常常因为各种理由迟迟不进行安葬,如认为时机不适宜、未找到合适的墓地、因公出差无法归乡、贫困无法筹措丧葬费用等,甚至有人一生或几代人都未能安葬亲人,导致遗体下落不明。他感叹这种现象令人深感痛惜。人之所以重视身后有子孙,是因为子孙能够妥善安葬他们的遗体。然而,如今有些人却因种种理由拖延安葬,甚至在亲人未安葬前就解除丧服,继续过着正常生活,这与先王制定的礼仪相违背。吴草庐进一步指出,拖延安葬的原因多种多样,包括子孙分散、遭遇战乱、贫困病弱、争执不休、官事缠身等,导致停丧时间过长,问题层出不穷。两位贤者所言,深刻揭示了当今社会的风俗问题,即平时不重视地理选择,遇到变故时手足无措,导致停柩等待择地,最终因拖延而酿成大错。为人子女者,应当引以为戒,及时安葬亲人,以免成为天地间的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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